两夫妻因打牌欠赌债,让妻子在牌友处打工还钱,没想到妻子跟牌友好上啦!妻子背叛丈夫和情人睡觉时,当众说“我就要偷人”这个不理智的举动,换来的是丈夫的啤酒瓶和尖刀。妻子一句捅丈夫心窝子的话,换来丈夫捅自己心窝子的刀,最终断送了自己的性命。今天就来看看这个发生在湖南怀化的刑事案件。(注:文中均为化名)
年6月份左右,被告人陈建国(化名)的妻子李小芳(化名)因打牌输钱欠债,找到之前打牌认识的在湖南省沅陵县城荷花池菜市场做酸菜生意的张大兵(已离婚),要求在张大兵的酸菜店帮忙做事赚钱。
经协商,张大兵以元/月雇请李小芳在荷花池菜市场卖自制酸菜及到张大兵家做酸菜。至案发时,李小芳多次深夜停留在张大兵一人独居的沅陵县沅陵镇的家中,陈建国遂怀疑李小芳与张大兵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多次到张大兵家寻找李小芳,陈建国找到李小芳后,两人便发生争吵、打架。
8月11日早上,陈建国以外出前往浙江省温州市打工为由离开家。当日晚上,李小芳睡在张大兵家,并与张大兵睡在同一房间。
当日24时许,陈建国回家后发现李小芳不在家,怀疑其又在张大兵家,于是邀约朋友宋小江一同前往张大兵家寻找李小芳,因宋小江的朋友李子华与张大兵是一个地方的人,且相互认识,宋小江便邀请李子华一同前往张大兵家。
三人来到张大兵家时,张大兵家的电灯关着,尔后由宋小江敲门,敲了几分钟,没人答应,后李小芳在张大兵家回答“我就要偷人、偷人”等言语。因张大兵不肯开门,宋小江便说李子华也来了,张大兵听后就开了门。陈建国冲进张大兵家后与李小芳发生争吵、扭打,被宋小江、李子华劝开。
后两人分别在宋、李的陪同下,于12日凌晨先后回到沅陵镇文化南路的家中。期间,陈建国打电话告诉李小芳弟弟李小林有关李小芳在张大兵家睡觉的事,李小林以上班为由挂了陈建国的电话。陈建国、李小芳到家后,两人均提出要求离婚。
期间,李小芳打电话告诉母亲粟某和李小林要求与陈建国离婚的事。尔后李小芳找来笔和纸,因李小芳、陈建国两人不会写字,便要宋小江帮忙,宋小江按照两人的原话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李、陈两人在协议书上签了名字,之后宋小江与李子华便离开了陈建国家。
次日凌晨4时许,陈建国、李小芳两人再次发生口角,陈建国遂起杀心,趁李小芳躺在床上不注意时,用事先准备的啤酒瓶砸其额部,尔后又用年8月11日在沅陵县天宁市场购买的一把水果刀朝李小芳胸腹部、左右上肢等部位连续捅刺,致李小芳当场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李小芳系被他人用单刃尖刀类锐器刺切全身多处,用钝性物体致伤全身多处,造成全身多处皮肤及软组织裂伤、肋骨多根多处骨折、双肺多处裂伤、大量血胸、心包裂伤、心脏破裂、腹壁贯通伤、大网膜破裂、结肠断裂及全身多处挫擦伤。因心脏破裂、肺部多处裂伤、大量血胸而急性死亡。
作案后,被告人陈建国来到老家沅陵县明溪口镇某村某组父母坟上先拜祭父母,然后先后前往叔叔陈某1、陈某2家,并将李小芳与张大兵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及持水果刀杀死李小芳的事告诉两人及婶婶余某,并表示愿意投案自首。
尔后陈某1将陈建国用水果刀杀死李小芳及陈建国想投案自首的事告知村主任张某,张某遂打电话告知沅陵县公安局明溪口派出所民警。民警驾车来到陈某1家后将陈建国带到公安机关。归案后,陈建国如实供述了用水果刀杀死李小芳的事实。
据张大兵的朋友李子华讲:
年8月12日凌晨左右,宋小江打电话讲他认识的陈建国的老婆的奸夫是张大兵,怕到时扯皮,邀我帮忙去看一下。到张大兵家后,宋小江去敲门屋里没人答应。后陈建国就喊老婆名字,陈建国老婆回话:“不关你的事,我就要偷人,我不喜欢你,我就要偷人,我不想和你过了”,两人声音很大,说话难听,情绪有点激动。
宋小江见状就对张大兵讲我来了。开门后我对张大兵讲:“你搞什么鬼,别人都找上门来了”,张大兵讲:“不关我的事”。
张大兵开门后,看见张大兵穿一件短衣服,一条短裤和一双拖鞋,而陈建国的老婆(穿着没注意)从张大兵房里走了出来,陈建国见状就冲过去打了老婆几下,陈建国老婆被打后就还手,两人就扭打在一起。两人边打边吵,陈建国老婆还说:“我偷人关你屁事,我就要偷人”,陈建国听后就讲:“你偷人,偷人,回家把事情讲清楚就离婚”。……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建国因怀疑妻子李小芳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故意非法剥夺李小芳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陈建国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案发后,陈建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事出有因,对陈建国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可以酌情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判决:被告人陈建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粟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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