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捡拾猫头鹰幼崽民警原路放回,民警苦等两小时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平衡。近日宣城市民警接到群众求助后,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一位群众向溪口派出所求助称,在路边发现捡到一只猫头鹰幼崽。
民警接警后告知群众别乱动,随后抵达现场将猫头鹰幼崽送至捡拾附近的灌木丛中,等待猫头鹰母亲过来接她。
经过,民警等待2个小时后,猫头鹰幼崽被猫头鹰母亲接走。
迷路的猫头鹰回到妈妈的怀抱猫头鹰别名“鸮”,夜行性鸟类,是捕鼠的能手,大部以鼠类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重要的益鸟。猫头鹰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
温馨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宰杀、贩卖、食用等都是违法行为。如广大群众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要注意自身安全,及时拨打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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