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蔡本杰)按照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今年6月份以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沅陵县传统村落保护专项监督行动。通过走访沅陵县明溪口镇胡家溪村、浪潮村烧火岩,荔溪乡明中村,二酉乡莲花池村,北溶乡洞上坪村、碣滩村等19个中国传统村落,深入调查了解这些村落现状,为后续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解决传统村落发展和保护难题,守好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打好基础。沅陵县传统村落资源丰富,蕴含深厚的湖湘农耕文明内涵。据调查了解,其中4个村落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并已启动保护修复工作,但其他15个村落保护状况堪忧。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出现了传统建筑空巢化、塌损、墙壁腐蚀、房梁破坏的损毁危险及部分室外消火栓损坏、水带缺失、灭火器老化且配置不足等火灾消防安全隐患。对此,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住建局针对发现的问题讨论制定保护方案和措施,拟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并努力争取后期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对传统建筑保护公示牌、防火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卫生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对公共环境、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方面进行保护。发掘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原生态的生活气息、传统习俗和风土人情,熔铸现代先进文化,让优秀传统文化焕发生机,是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对濒临消失的古村落进行保护,不仅是对其间蕴含的历史文化传承,也是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体现,通过保护传统古村落,既给当地村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同时也契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
编辑:徐富凡
审核:吴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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