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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陵四治融合助推人居环境治理

来源:溪口 时间:2023/5/26

红网时刻通讯员覃振华张宏植瞿云沅陵报道

年以来,沅陵县委、县政府立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在基层治理中引入“四治融合”,激发了基层活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新动能,为人居环境整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推行网格化管理,深化居民自治。全面推行网格化,全县以15-20户为标准划分微网格,2—3个微网格组建成为一个大网格。精确找好领头人,在微网格内选聘政治素质高、年富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建设的党员或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乡贤、五老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选聘为微网格长,村支两委人员选聘为网格长。微网格长负责统筹网格内人居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政策宣传等工作。目前全县已建立起人的网格化管理队伍,这一举措将人居环境整治对象转化为“管理者”,身份的转变激发了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的热情,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注入“生力军”。

设置村规民约,注重居民德治。广开言路征集村规民约。为引导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集中群众智慧,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通过召开屋场会向村民收集需纳入事项,由村委统一指导村民自己撰写,交由村民大会审议,待全体村民签字之后,由村委会报上级相关部门把关这一系列流程,不仅发挥了村民的自主性,更保证了村规民约的合理性、合法性。村规民约将庭院卫生、道路卫生、垃圾集中收集等作出明确规定。马底驿乡牧马溪村、上沙怡溪组的村规民约作为先进典型全市推广。设立“红黑榜”,设置道德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红黑榜”制度,通过设置若干“红黑”标准,用“红榜”对孝敬父母、勤俭节约、环境整治、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进行正向激励,在村居内形成向优秀学习、向优秀看齐的良好氛围。以“黑榜”曝光、取消和暂缓网格内提供的公共服务、记入黑名单、取消整户入党资格等有效制约手段确保村规民约的运行。为确保“红黑榜”正常运行和日常监督,在网格内推选出“五老”队伍,专门负责村规民约的监督和执行。近三年来,全县红榜上榜人次,黑榜上榜人次。建立幸福基金制度。通过村民捐一点、上级部门找一点、村集体经济帮一点的“三个一点”模式筹集幸福基金,利用幸福基金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对优胜者进行现金奖励,在村组内树立起卫生模范典型,营造人人爱干净、人人搞卫生的比拼氛围。探索创立积分换物品、“五老”包保联系3-5户群众等制度引导群众搞好家庭卫生。

普及法律知识,推进居民法治。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普法阵地前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统筹运用好村民法治讲堂、法治夜校、农家书屋、法治宣传栏和“村村响”广播等,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建立完善村级特色法治文化小广场、小游园、小长廊等,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公共文化生活,全面展示农村新风新貌。年,在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下,县司法局投资20万元,打造一批以麻溪铺镇马家村、凉水井镇百合村、明溪口镇胡家溪村等7个村法治宣传阵地示范点,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开展创建工作的村(社区)进行工作指导。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创建的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查。设立个性调解室。秉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的工作理念,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创造性的成立组级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选聘调解功底扎实、社会威望较高、群众信赖有亲和力的“五老”人员担任调解员负责调解村组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访源、诉源、警源”大幅度降低,实现了“三源共治”。截至目前,我县一审民商事立案数件,同比下降1.6%,诉前调解数件,同比增长.15%,万人成诉率36.86%,同比下降0.61%,矛盾纠纷发生数件,同比下降36.2%,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99.1%,同比增长1.33%。

强化阵地建设,引入居民智治。推进村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村内安装摄像头50个为合格村,合格村在乡镇所占比例不能低于85%的标准推行“雪亮工程”家庭监控安装。截至目前全县视频监控安装合格村已达个。今年为推进平安网格建设适时推行网格公共区域监控安装。在每个屋场进山口、防溺水点、木屋集中区、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区域以及网格内所有的农户家庭安装视频监控,所有的监控通过智慧大屏显示并实现集中管理、查询,对乱扔垃圾、乱堆放生产生活垃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通过语音系统喊话及时制止,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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