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市宣州区琴子大药房等
七家零售药店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宣城市宣州区琴子大药房等九家医药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宣医保中心[]2号),决定对我区七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处理,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暂停3个月医保结算关系并限期整改1家
宣城溪口大药房有限公司
二、暂停6个月医保结算关系并限期整改6家
宁国市康宁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宣城水东镇药房;
宣城市宣州区琴子大药房;
宣城市佰年大药房;
宣城市世元大药房;
宣城市济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上述药店自通报之日起需经整改后验收通过方可恢复结算关系。暂停期间发生的区医保刷卡费用及慢性病等外配处方购药费用均不予结算。
三、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终止医保结算1家
宣城市扶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秀秀店
上述药店因法人变更,需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恢复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希望以上发生问题的零售药店要认真学习医保政策、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条款,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整顿。其他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以规范、优质的服务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
来源:宣州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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