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夏日气温不断升高,野外露营风、露天烧烤风热度也持续攀升。日前,奉化区溪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查处了1起露天烧烤行为,拟罚款元。这是溪口镇戮力治理城市“夏季病”,开出的露天烧烤行政处罚全区第一单。
溪口镇首例露天烧烤罚单
露天烧烤行为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严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当前,奉化区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溪口镇对影响生态环境优美和市容环境整洁的各类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厉禁止。
8月22日下午,执法队员巡查发现藏山大桥桥下存在露天烧烤行为,随即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和说服教育,当事人表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活动现场的垃圾做了妥善处理,及时清理,表示类似情况将不再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露天烧烤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队对该起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保护环境,杜绝露天烧烤行为,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共同创建和谐美丽的幸福家园。(信息员吕倩清一审孙建豪二审竺金方终审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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